招标采购风险是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出现,使招标采购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相偏离的情况。
一、招标工作风险分析
1.政策风险
不依据法律法规选择招标方式,打着公开招标的名义邀请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之实。时间安排紧,要求投标人响应的时间短。有些法定招标项目从立项到组织招标到履行合同,时间安排仓促。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达不到法定最低时间要求。
2.市场风险
随着企业公开招标范围的扩大,由于信息不对称,招标方对市场不了解,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、履约能力、生产水平不掌控。供需关系动荡,没有培育和形成主力供应商群体。
3.过程风险
评标标准和方法模糊不清,或简单的标明“采用综合评标”,但评标因素及各自所占权重都没有在招标文件中交代或者交代不全,不符合《招标投标法》规定的公开原则。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,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待遇或歧视待遇。由于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利益不同,投标人也存在为了自身利益采取对招标人不利的行为,如串通投标等。
4.合同风险
拟签订的合同不采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集团公司的标准文本,合同内容不完整,缺少风险控制条款。合同双方的风险分配不合理,招标人利用市场强势地位,将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中标人身上,为后续的合同履行埋下隐患。
5.决策风险
招标采购职业既是法律、政策、经济、技术复合型职业,同时也是涉及国家公共利益、市场主体利益,法律责任和风险的职业。部分招标工作人员对公开招标认识不足,能力和责任意识欠缺,对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,招标风险源头防控的认识不到位,易于发生决策风险。
二、从源头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
1.法定招标项目要应招必招
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,国家从项目的属性或用途、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来三个方面对法定招标范围做了明确规定。招标采购方式具有政策刚性强、过程不可逆等特点,要坚持应招必招、宜招则招的原则。中国石化作为国有企业,设置的石油化工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共安全,投资金额大,基本都属于法定招标项目。我们在项目建设之初,就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梳理项目,属于法定招标范围、具备招标条件的,必须采用招标方式;属于法定招标范围的、但是不具备招标条件的,经过批准后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。
2.加强供应商审核把关
供应商除了应当具备营业执照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照外,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、物品,还要求供应商具备从事特定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。同时,为了证明供应商管理水平,质量、环境、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证书也是必要的。我们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、工商局门户网站等平台,加强对供应商的资信调查和动态监管。
建立健全招投标诚信体系,将投标人诚信评价信息纳入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,作为供应商星级评价的依据,并根据诚信变化情况采取升降星级管理。对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,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通报、暂停投标资格、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理,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。后续评标中,对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给予扣分。
3.全面反映使用单位的需求
招标的目的就是为需求服务,切实签订好技术协议,编制好招标文件是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的主要途径。技术协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,是对拟采购物资的技术描述,是反映招标采购物资具体而详细的内容要求,是招标采购物资的一个比较清晰的框架。技术协议提供的要求越详细、越接近采购人合法的实际要求,才能使采购结果更符合采购需求。
招标文件应能全面、准确地反映用户的需求,功能描述要准备,技术指标、工艺方法、质量水平、验收标准要明确,当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时,能明白以什么档次报价可满足用户的需求。另外,商务条款、使用环境、地理位置条件也应明确,这些因素会影响到产品的配置和质量,影响到投标人的正常报价和投标方案。
4.细化评标标准
在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时,要做到科学合理、详细明确,这样会使招标活动更加公开,人为因素相对减少,也会使潜在的投标人更感兴趣。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、商标、名称、设计、型号、原产地或生产厂家,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、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,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。必要时,可以邀请设备管理、技术、工程以及法律事务等职能部门的专家共同制定针对性地的评标标准,并在招标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充实。
5.设置招标控制价
招标控制价是投标报价的上限,超过这个价格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。这是目前应对串标抬价最简便易行的办法。
6.设定好合同条款
合同条款是招投标双方对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述。在制定合同条款时,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。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不能完全照搬照抄,要根据具体的物资进行编制,尽可能进行约定和细化,使合同条款适合物资特点和具体要求。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条款策划中,应结合个案实际,加强对风险责任条款和特别条款的审查,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特别条款的审查,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与转移风险。如招标人为避免因供应商违约而蒙受损失,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,包括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函等。
7.提升招标人员素质
解决招标风险源头防控问题的决定因素在于招标工作人员,因此,要把招标人员队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。首先要优化队伍结构,把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招投标工作岗位;其次要建立岗位培训制度,提高招标工作人员运用法律、法规和贸易规则的能力,同时要求他们在工作中积累经验,尽快锻炼成长为招标方面的专家,并利用自身优势为招标工作提供规范服务;最后要鼓励招标工作人员进行理论研究,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