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长春光华学院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公寓空调购置及安装项目
二、交货地点:长春光华学院
三、项目预算:542.13万元(人民币),投标人报价超过此预算,投标无效
四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
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(二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;
(三)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;
(四)财务状况良好,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(2022年至2024年)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(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,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,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,需提供加盖公章财务报表);
(五)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;
(六)信誉要求:
1.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;
2.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www.gsxt.gov.cn)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3.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(七)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;
(八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五、评标方式:综合评分法
六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: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1日,每天08时00分至16时30分
七、招标文件售价:500元,购买标书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
八、投标保证:报名需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,会后原路无息返还
九、代理费用:本项目代理费用为3.27万元,由中标人在中标后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
十、开标地点: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805开标室
十一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十二、联系人:
采购人:长春光华学院
刘老师:189-4393-9122
谢老师:181-6685-8267(报名时请联系此电话)
招标代理机构: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赵 宇:156-4315-48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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